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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在接受顧客訂房時候,訂房人員應填寫訂房單,訂房單為訂房者與酒店間的租房合約。通常為方便酒店作業,散客與團隊的合約形式略有不同。在訂房作業時,酒店營銷經理經常會遇到以下一些問題。
酒店訂房者以預付訂金(通常為一日房租)或書面(通常為經常往來顧客)的方式保證訂房合約使用。酒店在保證期內(最少應為到達當日)有責任依訂房合約內容,為顧客保留原訂的房間及附帶要求。
每個酒店處理臨時顧客的原則是不一樣的。有些酒店很少有直接入住的(wall-in)顧客,其大部分顧客都是有訂房的。因此,直接入住(wall-in)的顧客就比較受歡迎,前廳人員在處理時要特別小心。
酒店最快樂也最痛苦的一件事就是客滿(房間不夠)。就員工的感受而言,有客滿時的成就感,但又有顧客不走、新顧客要來住的壓力。
酒店預收訂金后,贏隨時與顧客核對訂房情形,以確保訂房數及其他內容的準確性。若仍有顧客違約或中途取消訂房,酒店應立刻取消該項登記并調整訂房表,同時可沒收全額或一部分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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