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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何看待酒店標識設計藝術定義的問題上,哲學家們從來都不存在著不同的見解。
例如:
美國哲學家利文森說:“用先前已經存在的眾多的被稱之為藝術品的東西來確定此時的藝術”。
“所謂藝術品酒師一件人家認可它是藝術品的東西,以先于它之前存在著藝術品被正確地認可 任何方式得到認可”。他主張從歷史發展的角度來看待藝術定義。
美國藝術理論家、多才多藝的思想家古德曼提出了“環境提示因”理論,主張從一定的文化背景中把握藝術的定義,從不同的文化環境中認識藝術的特性。
理查德•赫爾茲說:“藝術與非藝術的區分是無法確定的”;而美國哲學家布洛克認為:“藝術品是一個開放的概念,一個概念的核心部分與邊緣部分不同,邊緣部分較模糊。”他們都認為藝術是不可能被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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