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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我們所談論的是一種能滿足品牌使用者的需求及欲望的網上品牌經驗,它借由補充或強化人們在實體世界中離線使用相同產品及服務時的正面經驗達成。
要達成這種可能性,關鍵在于觀點的轉換。有人說,除了銷售產品、服務和建立知名度,數字化行銷人員其實還可以塑造甚或創造出有意義的產品及服務。
創造產品及服務,而不僅是銷售它
這可以簡短地定義為:當我們創造網站、插頁式廣告或橫幅廣告時,我們也同時在創造產品及服務。
它們能傳送到許多不同的作業平臺,網頁、個人數字助理或熱線通訊機制等,只不過是其中一些罷了。
它們之所以能被定義為產品與服務,主要是甚于一個事實,就是人們使用它們并與之互動。
這些‘工具’在顧客與品牌之間扮演著經驗聯結的角色。當這些經驗可以強化所有重要的品牌策劃訊息并成功達成任務時,它們實際上就已經是品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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