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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是具體的,消費者可以觸摸、感覺、看見(當然,服務只能用心感受); 產品是物理屬性的綜合,有相當適宜的能滿足消費者的起碼要求,但這一切只是基本必要條件,還不足以架構品牌。
品牌是抽象的,是消費者對產品一切感受的總會,產品是否有個性,是否足以信賴、是否用起來可靠,是否對它充滿信心,是否生活中缺它不可、是否像個朋友、是否有共同分享的經驗,是否有其存在的地位與意義……
比如,一杯熱騰騰的咖啡,你只會用物理性的感受來形容喝過的感受,好香、好濃、或好苦、好淡。但是有人告訴你那是麥士威爾時,你對那個酒店標識設計的看法及感受就會浮上心頭了,也許馬上想到一位好久不見的老朋友。
簡言之,我們可以有個推論,每個品牌之后都一定有個產品,但不是所有的產品都有資格真正成為品牌。如果這個產品無法和消費者建立起強韌而緊密的關系,它就不能成為品牌,在奧美,我們將品牌定義如下:
“品牌是消費者與產品之間的關系。”當這一層關系堅實牢靠時,消費者“外遇”第三者的頻度就會降低很多,而身為行銷傳播者,我們的功能就是協助廠商去經營管理這一層關系,
進而建造成功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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