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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企業被社會大眾認知的價值,如果是植根于它的管理團隊、人員素質、研究發展能力、經營理念,甚或在一些公共議題上所采取的立場,等等,都將使其在變動的環境中,更能經得起品牌策劃競爭的考驗而獲得比較長期的“價值認知”優勢。
另外,當一個酒店企業擁有多種品牌的時候,在各個酒店品牌本身的核心價值與精神之上,存在著一種發展酒店企業形象的需要,以避免酒店品牌之間相互沖突的訊息,并進而整合各個酒店品牌以創造與競爭者間差異的極大化。
最后,一個酒店企業需要溝通的對象,往往不限于酒店消費者。
當投資者、社區民眾、傳播媒體、政府及民意機構、特殊利益團體,甚至內部員工都成為溝通的對象時,單純品牌的訊息就不足以擔負這項任務。
就各個不同的傳播對象群而言,對他們共同有意義的核心價值和精神,恐怕就必須以酒店企業形象這個概念來涵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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